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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所检查医疗机构使用含兴奋剂药品情况
 
来源: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作者:李曙光    时间:2008-07-20 【字体:  】 【关闭
    6月30日至7月4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与省药监局稽查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长春、吉林、四平、延边四个地区共39所医疗机构使用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审查资质不严,存在从不具备定点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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