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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队伍的通知
 
来源:厅应急办    作者:吉卫函[2008]59号    时间:2008-03-05 【字体:  】 【关闭
 
部省属医疗卫生相关单位:
    2005年7月,经各单位推荐人选,省卫生厅综合审定后组建了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队伍。为适应卫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力量建设,省卫生厅决定对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和卫生应急队伍进行调整,并在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上对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发放聘书进行任命。
    请各单位在原上报人选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专业领域、在岗情况、健康状况等因素,对上报人员及其相关信息进行调整、更新。要求专家委员会成员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及相关活动的关系,切实履行职责。专家咨询委员会原则上不增加人选,每支卫生应急队伍增加人员不超过3人。请于3月6日前将确定的人员名单上报省卫生厅应急办,同时上报名单电子版,表格可在卫生厅网页上下载。
    联系人:吴益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905929    E-mail:wuyx@jl.gov.cn
 
附件:1、关于组建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通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文章:关于转发卫生部《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