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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卫生部《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厅应急办    作者:吉卫函[2008]52号    时间:2008-03-05 【字体:  】 【关闭
 
各市(州)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部省属医疗卫生相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8]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地方病防治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科学课题、控制与应急处置等研究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好技术知识学习与培训,加强鉴别与诊断,规范处置程序,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8]18号)(请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自行下载)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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