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军队护师换领地方《护士执业证书》,大、小证) 二、审批和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吉林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合法、完整、规范。 四、申报材料目录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护师换领地方<护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护师资格证书》介绍信; 4、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 5、原持有的军队《护师资格证书》(大、小证); 6、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 五、审批流程
 六、承诺时限:即日。 七、收费标准:首注8元/人。再注4元/人。 八、数量限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