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在互联网上从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审核同意 政策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9月25日公布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发放审核意见 办事条件或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书。内容包括:网站类别、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申办机构资质证明; 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承诺时限: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网站,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